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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適用免稅政策問題?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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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位是一家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yè),對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yè)務申請了免稅政策,請問,我單位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如報關,倉儲,裝卸服務是否也適用免稅政策?如果和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為同一提單下貨物服務,能否按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適用免稅政策?
????清心 2年前 · 發(fā)起提問
會計網金牌專家解答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guī)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十八)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1.納稅人提供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國際運輸承運人支付的國際運輸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2.納稅人為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之間的貨物運輸提供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參照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3.委托方索取發(fā)票的,納稅人應當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向委托方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根據《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四)》規(guī)定: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指接受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運輸工具所有人、運輸工具承租人或運輸工具經營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在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情況下,直接為委托人辦理貨物的國際運輸、從事國際運輸的運輸工具進出港口、聯系安排引航、靠泊、裝卸等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yè)務手續(xù)的業(yè)務活動。(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

李含芳 2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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