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2】(2011年)
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出售,扣除購房成本及相關(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該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000元。
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Q%;個人出租住房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要求:
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題。
4、郝某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A: 出租公寓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3000×(1-20%)×10%=240元
B: 出售公寓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50000×20%=10000元
C: 董事津貼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20000×(1-20%)×20%=3200元
D: 授課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2000-800)×20%=240元
【解析】
(1)選項A:財產(chǎn)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nèi)取得的收人為一次,每月租金收入=3000÷6=500(元),低于扣除標準,無須納稅;
(2)選項D:勞務報酬,屬于同一事項連續(xù)取得收入的,以1個月內(nèi)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答案選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