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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項選擇題】

【資料2】(2011年)
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出售,扣除購房成本及相關(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該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000元。
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Q%;個人出租住房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要求:
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題。

4、郝某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A: 出租公寓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3000×(1-20%)×10%=240元

B: 出售公寓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50000×20%=10000元

C: 董事津貼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20000×(1-20%)×20%=3200元

D: 授課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2000-800)×20%=240元

答案解析

【解析】

(1)選項A:財產(chǎn)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nèi)取得的收人為一次,每月租金收入=3000÷6=500(元),低于扣除標準,無須納稅;

(2)選項D:勞務報酬,屬于同一事項連續(xù)取得收入的,以1個月內(nèi)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答案選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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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料2】(2011年) 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出售,扣除購房成本及相關(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該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000元。 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Q%;個人出租住房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要求: 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題。2、郝某出租公寓的租金收入應繳納的稅是()。 2、【資料2】(2011年) 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出售,扣除購房成本及相關(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該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000元。 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Q%;個人出租住房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要求: 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題。1、關(guān)于計算繳納郝某個人所得稅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3、【資料三】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收取租金3 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扣除購房成本及相關(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 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高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 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 000元。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個人出租住房所得試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要求: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4~67小題。66.報社代扣代繳郝某個人所得稅的下列方法中,正確的是()。 4、【資料三】 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收取租金3 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鄢彿砍杀炯跋嚓P(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 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高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 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 000元。 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個人出租住房所得試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要求: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4~67小題。 64.關(guān)于計算繳納郝某個人所得稅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5、【資料2】(2011年) 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出售,扣除購房成本及相關(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該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000元。 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Q%;個人出租住房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要求: 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題。3、報社代扣代繳郝某個人所得稅的下列方法中,正確的是()。 6、【資料三】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收取租金3 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鄢彿砍杀炯跋嚓P(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 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高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 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 000元。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個人出租住房所得試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要求: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4~67小題。65.郝某出租公寓的租金收入應繳納的稅是()。 7、【資料三】中國公民郝某就職于國內(nèi)某會計師事務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況如下: (1)1月將新購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收取租金3 000元。7月將該套公寓以市場價??鄢彿砍杀炯跋嚓P(guān)交易稅費后所得50 000元。 (2)為某報社財經(jīng)專欄撰稿,高稿件以連載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為一家培訓機構(gòu)授課2次,每次收入1 000元。 (4)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貼20 000元。已知: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個人出租住房所得試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要求:根據(jù)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4~67小題。67.郝某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8、(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guān)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jīng)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quán)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guān)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nèi)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guān)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guān)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jīng)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nèi)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nèi)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骸袄詈J褂檬謾C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guān)?!?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guān)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guān)于事務所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9、(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guān)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jīng)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quán)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guān)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nèi)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guān)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guān)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jīng)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nèi)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nèi)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骸袄詈J褂檬謾C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guān)。”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guān)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guān)于事務所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10、(二)中國公民李某在國內(nèi)甲公司擔任工程師,2018年12月收入情況如下: (1) 基本工資6  000元,全勤獎2  000元,崗位津貼1  000元,差旅費津貼300元。 (2) 省級人民政府頒發(fā)的科技進步獎8  000元。 (3) 企業(yè)債券利息3 500萬元,1年期儲蓄存款利息500元。 (4) 摩托車被盜,獲得保險公司賠款4  000元。 (5) 應邀到某職業(yè)培訓機構(gòu)授課3次,每次講課費1  000元。 已知: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每次收入不超過4  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如下:表1-1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4. 下列關(guān)于李某工資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的計算中,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