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與客戶簽訂合同,向其銷售A、B、C三種產(chǎn)品,不含增值稅的合同價款為180萬元。A、B、C三種產(chǎn)品不含增值稅的售價分別是55萬元、80萬元、65萬元,合計200萬元。則C產(chǎn)品應分攤的交易價格為()萬元。
A: 72.22
B: 66.67
C: 65
D: 58.5
C產(chǎn)品應當分攤的交易價格=65÷(55+80+65)×180=58.5(萬元)。
答案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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