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25%。每股收益相關資料如下:2017年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5000萬元,期初發(fā)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為70000萬股,年內普通股股數未發(fā)生變化。2017年1月1日公司按面值發(fā)行5年期的可轉換公司債券20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6%,每年12月31日確認當期利息,且債券發(fā)行12個月后,每100元債券可轉換為60股面值為1元的普通股。華東公司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時二級市場上與之類似的沒有轉換權的債券市場利率為9%。華東公司2017年度的稀釋每股收益為( )。(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A: 0.32元/股
B: 0.36元/股
C: 0.31元/股
D: 0.30元/股
【考點】稀釋每股收益基本計算原則
【解題思路】掌握稀釋每股收益基本計算原則。
【具體解析】①可轉換公司債券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 20000 × 0.6499+20000 × 6% × 3.8897=17665.64(萬元);②增加的凈利潤=17665.64×9%×(1-25%)=1192.43(萬元);③增加的普通股股數= 20000 ÷ 100 × 60 =12000(萬股);④基本每股收益= 25000÷70000 = 0.36(元/股),增量股每股收益=1192.43/12000 = 0.10(元/股),具有稀釋性;⑤稀釋每股收益=(25000+1192.43)÷(70000+12000) =0.32(元/股),選項A正確。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