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注冊會計師對2019年1-9月被審計單位某項控制的運行有效性進行了測試。為了得出該項控制在2019年度是否均運行有效的結論,注冊會計師可以實施的審計程序有( )
A: 獲取該項控制在2019年10-12月變化情況的審計證據(jù)
B: 對該項控制在2019年10-12月的運行有效性進行補充測試
C: 測試被審計單位對控制的監(jiān)督
D: 針對該控制在2019年10-12月實施細節(jié)測試
【答案】ABC
【解析】如果已獲取有關控制在其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jù),并擬利用該證據(jù),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這些控制在剩余期間變化情況的審計證據(jù),A選項正確;確定針對剩余期間還需獲取的補充審計證據(jù),選項正確。想獲得控制在一個期間有效運行的充分、適當?shù)淖C據(jù),僅在多個不同時點測試運行的有效性并進行簡單累加是不夠的,還應測試其他控制,包括測試對控制的監(jiān)督,C選項正確。實施實質性程序并不能證明內部控制運行有效,D選項錯誤。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