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5年和2× 16年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6 500萬元和9 000萬元,2×15年1月1日發(fā)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為15 000萬股,2×15年4月1日為了收購乙公司,發(fā)行公司股票作為對價,新發(fā)行股數為1 200萬股,2x15年10月1日為了用于獎勵職工,回購公司股票700萬股。2×16年10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2×15年12月31日總股本為基數每10股送2股,假設不存在其他股數變動因素。2×16年度比較利潤表中列示的2×15年基本每股收益為( )元/股。
A: 0.21
B: 0.19
C: 0.23
D: 0.34
【考點】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
【解題思路】掌握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
【具體解析】甲股份有限公司2×15年發(fā)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15 000+1 200*9/12-700*3/12=15 725(萬股), 2×15年基本每股收益= 6 500/15 725= 0.41(元/股)。2×16年重新計算的基本每股收益=0.41÷1.2=0.34 (元/股),選項D正確。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