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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出國訪學的甲回國后,發(fā)現(xiàn)鄰居乙的房屋外墻搖搖欲墜,隨時可能倒向自己的房屋,更發(fā)現(xiàn)乙存在擅自入住自己房屋、在自己房屋門口隨意傾倒垃圾、毀壞自己房屋門窗等不當行為,遂向乙提出若干請求。根據(jù)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請求權中, 適用訴訟時效的是( )。


A: 請求乙返還房屋

B: 請求乙賠償毀壞的門窗損失

C: 請求乙加固其隨時可能倒塌的房屋外墻

D: 請求乙停止在自己房屋門口傾倒垃圾

答案解析

答案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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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回憶·單選題】出國訪學的甲回國后,發(fā)現(xiàn)鄰居乙的房屋外墻搖搖欲墜,隨時可能倒向自己的房屋,更發(fā)現(xiàn)乙存在擅自入住自己房屋、在自己房屋門口隨意傾倒垃圾、毀壞自己房屋門窗等不當行為,遂向乙提出若干請求。根據(jù)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請求權中,適用訴訟時效的是(    )。 2、(二)陳建赴國外學習1年,在國內(nèi)有一套兩居室房屋閑置,2014年5月3日,陳建與鄰居張增簽訂《委托協(xié)議》,約定:“在陳建出國期間,委托張增為陳建看管房屋?!睘樘幚砭o急事務,陳建于5月6日將鑰匙及《房產(chǎn)證》交給張增。張增為謀私利,謊稱該房屋為其本人所有,于2014年5月15日將房屋出租給其同事林海?!斗课葑赓U合同》約定:“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2年,不得轉(zhuǎn)租他人?!?月20日,張增將房屋鑰匙交給林海。同日,林海入住。5月30日,林海在未告知張增的情況下,將該房屋一間居室租給朋友王琳。林海與王琳雙方口頭約定:“租賃期限1年,每月王琳向林海交納1000元租金”。2015年5月1日陳建回國,發(fā)現(xiàn)其房屋已被出租。陳建多次向張增、林海、王琳要求返還房屋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75.下列關于本案所涉法律關系及行為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3、(二)陳建赴國外學習1年,在國內(nèi)有一套兩居室房屋閑置,2014年5月3日,陳建與鄰居張增簽訂《委托協(xié)議》,約定:“在陳建出國期間,委托張增為陳建看管房屋?!睘樘幚砭o急事務,陳建于5月6日將鑰匙及《房產(chǎn)證》交給張增。張增為謀私利,謊稱該房屋為其本人所有,于2014年5月15日將房屋出租給其同事林海。《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2年,不得轉(zhuǎn)租他人?!?月20日,張增將房屋鑰匙交給林海。同日,林海入住。5月30日,林海在未告知張增的情況下,將該房屋一間居室租給朋友王琳。林海與王琳雙方口頭約定:“租賃期限1年,每月王琳向林海交納1000元租金”。2015年5月1日陳建回國,發(fā)現(xiàn)其房屋已被出租。陳建多次向張增、林海、王琳要求返還房屋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75.下列關于本案所涉法律關系及行為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4、(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jīng)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崩詈N赐?。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nèi)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jīng)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nèi)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nèi)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5、(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jīng)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nèi)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jīng)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nèi)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nèi)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骸袄詈J褂檬謾C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6、甲公司 2018年 3 月 25 日購入乙公司股票 20 萬股,支付價款總額為 165.63 萬元,其中包括支付的證券交易印花稅 0.25 萬元,支付手續(xù)費 0.38 萬元,甲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4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 3 月 19 日宣告派發(fā)的 2017 年度現(xiàn)金股利 5 萬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每股 5 元。2019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將乙公司股票全部對外出售,價格為每股 9.36 元,支付證券交易印花稅 0.24 萬元,支付手續(xù)費 0.18 萬元。 21、甲公司從購入股票至出售股票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 )萬元。 7、甲公司為一航空貨運公司,經(jīng)營國內(nèi),國際貨物運輸業(yè)務。由于擁有的用于國際運輸?shù)娘w機出現(xiàn)了減值跡象。甲公司于2×13年12月31日對其進行減值測試,相關資料如下: (1)甲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國內(nèi)貨物運輸采用人民幣結算,國際貨物運輸采用美元結算。 (2)該架飛機采用年限平均法計算折舊,預計使用15年,預計凈殘值為5%。2×13年12月31日,飛機的賬面原價為人民幣80000萬元,已計提折舊為人民幣60800萬元,賬面價值為人民幣19200萬元,飛機已使用12年,尚可使用3年,甲公司擬繼續(xù)經(jīng)營使用該架飛機直至報廢。 (3)由于國際貨物運輸業(yè)務受宏觀經(jīng)濟形勢的影響較大,甲公司預計該架飛機未來3年產(chǎn)生的凈現(xiàn)金流量(假定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該架飛機產(chǎn)生的凈現(xiàn)金流量為零,有關現(xiàn)金流量均發(fā)生在年末)如下表所示。   (4)由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甲公司無法可靠估計該架飛機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 (5)在考慮了貨幣時間價值和飛機特定風險后,甲公司確定10%為人民幣適用的折現(xiàn)率,確定12%為美元的折現(xiàn)率,相關復利現(xiàn)值系數(shù)如下: (P/F ,10%,1)=0.9091;(P/F,12%,1)=0.8929; (P/F ,10%,2)=0.8264;(P/F,12%,2)=0.7972; (P/F ,10%,3)=0.7513;(P/F,12%,3)=0.7118; (6)2×13年12月31日的匯率為1美元=6.70元人民幣。甲公司預測以后各年末的美元匯率如下:第1年末為1美元=6.65元人民幣;第2年末為1美元=6.60元人民幣;第3年末為1美元=6.55元人民幣。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2×13年12月31日,該架飛機的可收回金額為(                   )。 8、甲公司為一航空貨運公司,經(jīng)營國內(nèi),國際貨物運輸業(yè)務。由于擁有的用于國際運輸?shù)娘w機出現(xiàn)了減值跡象。甲公司于2×13年12月31日對其進行減值測試,相關資料如下: (1)甲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國內(nèi)貨物運輸采用人民幣結算,國際貨物運輸采用美元結算。 (2)該架飛機采用年限平均法計算折舊,預計使用15年,預計凈殘值為5%。2×13年12月31日,飛機的賬面原價為人民幣80000萬元,已計提折舊為人民幣60800萬元,賬面價值為人民幣19200萬元,飛機已使用12年,尚可使用3年,甲公司擬繼續(xù)經(jīng)營使用該架飛機直至報廢。 (3)由于國際貨物運輸業(yè)務受宏觀經(jīng)濟形勢的影響較大,甲公司預計該架飛機未來3年產(chǎn)生的凈現(xiàn)金流量(假定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該架飛機產(chǎn)生的凈現(xiàn)金流量為零,有關現(xiàn)金流量均發(fā)生在年末)如下表所示。   (4)由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甲公司無法可靠估計該架飛機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 (5)在考慮了貨幣時間價值和飛機特定風險后,甲公司確定10%為人民幣適用的折現(xiàn)率,確定12%為美元的折現(xiàn)率,相關復利現(xiàn)值系數(shù)如下: (P/F ,10%,1)=0.9091;(P/F,12%,1)=0.8929; (P/F ,10%,2)=0.8264;(P/F,12%,2)=0.7972; (P/F ,10%,3)=0.7513;(P/F,12%,3)=0.7118; (6)2×13年12月31日的匯率為1美元=6.70元人民幣。甲公司預測以后各年末的美元匯率如下:第1年末為1美元=6.65元人民幣;第2年末為1美元=6.60元人民幣;第3年末為1美元=6.55元人民幣。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2×13年12月31日,該架飛機的可收回金額為(                   )。 9、甲企業(yè)為境內(nèi)居民企業(yè),符合規(guī)定的上年未彌補的虧損為10萬元,2017年經(jīng)營業(yè)務如下:? (1)取得銷售收入800萬元,與之相配比的銷售成本為200萬元;取得其他業(yè)務收入200萬元,與之相配比的銷售成本100萬元。? (2)全年發(fā)生稅金及附加30萬元、管理費用20萬元(其中含業(yè)務招待費5萬元)、銷售費用40萬元(其中含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共計20萬元)。? (3)已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際發(fā)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200萬元(其中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60萬元)。? (4)全年發(fā)生財務費用18萬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的利息支出10萬元(借款金額200萬元,借款年利率5%,借款期限一年),已知同期同類金融企業(yè)貸款年利率為6%。? (5)取得國債利息收入20萬元。? (6)營業(yè)外支出15萬元,其中含稅收滯納金10萬元,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某災區(qū)捐贈5萬元。? 要求:根據(jù)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3、該企業(yè)當年準予扣除的營業(yè)外支出為(??? )萬元。 10、甲公司2013年3月25日購入乙公司股票20萬股,支付價款總額為165.63萬元,其中包括支付的證券交易印花稅0.25萬元,支付手續(xù)費0.38萬元,甲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4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3月19日宣告派發(fā)的2012年度現(xiàn)金股利5萬元。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每股5元。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將乙公司股票全部對外出售,價格為每股9.36元,支付證券交易印花稅0.24萬元,支付手續(xù)費0.18萬元。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1)題至第(2)題。甲公司從購入股票至出售股票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