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國管局高級會計職稱評審結果已經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向國管局高評委辦公室書面反映。
一、2024國管局高級會計職稱評審結果公示
根據2024年度國管局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要求,經國管局高評委評審,擬確認田園等164人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名單附后),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評審結果有異議,請向國管局高評委辦公室書面反映。
公示時間: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西安門大街22號
聯(lián)系電話:010-62136921
公示結束后,我們將向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員頒發(fā)高級會計師職稱證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2024國管局高級會計職稱評審材料要求
申報人在線申報時應當按要求在系統(tǒng)內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繼續(xù)教育學分記錄以及“工作業(yè)績與成果”、“專業(yè)理論成果”欄目對應的證明材料等作為附件。
為進一步推進電子化、無紙化辦公,落實節(jié)儉節(jié)約要求,申報人僅需報送如下紙質材料,并確保材料真實有效:
1.申報表原件3份。每份申報表中3個公章、2個騎縫章齊全。
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照片應當與申報表所粘貼照片同底,背面寫清姓名,裝入小塑料袋。
請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入牛皮紙材料袋,材料袋封面粘貼從系統(tǒng)中打印的“申報材料目錄表”。
三、哪些情況取消2024國管局高級會計師評審?
申報人應當在提交申報材料時同時簽訂《個人承諾書》,承諾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評審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參加評審;已通過評審的,取消評審結果;已取得職稱證書的,收回證書,通知其所在單位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3年:
(一)偽造或者變造證件、證明;
(二)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三)參評學術成果造假或者抄襲;
(四)瞞報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或者因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仍在處理、處分、處罰階段;
(五)其他嚴重違反評審規(guī)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