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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不定項選擇題】

保潔員王某先與甲公司以口頭協(xié)議訂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每天工作2小時。為了增加收入,不久又與乙公司簽訂了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每天工作5小時,并約定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以后,王某覺得同時在兩家公司工作太累,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甲公司認為王某應提前30日通知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而王某則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要求。

關于甲公司支付王某勞動報酬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王某在甲公司的計酬標準不得低于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B: 甲公司向王某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C: 甲公司應按月向王某支付勞動報酬

D: 王某所從事的非全日制用工必須按周計酬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非全日制用工。甲公司向王某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為主。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答案選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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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潔員王某先與甲公司以口頭協(xié)議訂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每天工作2小時。為了增加收入,不久又與乙公司簽訂了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每天工作5小時,并約定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以后,王某覺得同時在兩家公司工作太累,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甲公司認為王某應提前30日通知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而王某則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要求。關于王某訂立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是( )。 2、保潔員王某先與甲公司以口頭協(xié)議訂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每天工作2小時。為了增加收入,不久又與乙公司簽訂了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每天工作5小時,并約定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以后,王某覺得同時在兩家公司工作太累,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甲公司認為王某應提前30日通知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而王某則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要求。關于王某解除勞動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是( )。 3、【資料7】2019年下半年,實行標準工時制的GD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發(fā)生下列事實: (1)截至9月5日已累計工作6年且本年度從未請假的高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請。 (2)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趙某在國慶期間加班4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3天,占用周末休息日1天。趙某日工資為200元。 (3)10月20日尚處于試用期的錢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住院治療2個月。 (4)11月10日公司通過口頭協(xié)議聘用孫某從事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1個月。12月29日公司發(fā)現孫某與A公司也訂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便通知孫某終止用工。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別回答下列小題。 1.高某可依法享受的最長年休假期限是()。 4、【資料7】2019年下半年,實行標準工時制的GD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發(fā)生下列事實: (1)截至9月5日已累計工作6年且本年度從未請假的高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請。 (2)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趙某在國慶期間加班4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3天,占用周末休息日1天。趙某日工資為200元。 (3)10月20日尚處于試用期的錢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住院治療2個月。 (4)11月10日公司通過口頭協(xié)議聘用孫某從事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1個月。12月29日公司發(fā)現孫某與A公司也訂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便通知孫某終止用工。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別回答下列小題。 4.關于GD公司與孫某之間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5、【資料7】2019年下半年,實行標準工時制的GD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發(fā)生下列事實: (1)截至9月5日已累計工作6年且本年度從未請假的高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請。 (2)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趙某在國慶期間加班4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3天,占用周末休息日1天。趙某日工資為200元。 (3)10月20日尚處于試用期的錢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住院治療2個月。 (4)11月10日公司通過口頭協(xié)議聘用孫某從事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1個月。12月29日公司發(fā)現孫某與A公司也訂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便通知孫某終止用工。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別回答下列小題。 3.關于錢某受傷住院治療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6、【資料7】2019年下半年,實行標準工時制的GD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發(fā)生下列事實: (1)截至9月5日已累計工作6年且本年度從未請假的高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請。 (2)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趙某在國慶期間加班4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3天,占用周末休息日1天。趙某日工資為200元。 (3)10月20日尚處于試用期的錢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住院治療2個月。 (4)11月10日公司通過口頭協(xié)議聘用孫某從事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1個月。12月29日公司發(fā)現孫某與A公司也訂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便通知孫某終止用工。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別回答下列小題。 2.GD公司向趙某支付國慶期間加班工資擬采取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7、(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提出散伙?!崩詈N赐?。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骸袄詈J褂檬謾C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8、(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提出散伙?!崩詈N赐?。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9、2016年3月1日,甲公司到某高校招聘時,與大三學生王某達成口頭協(xié)議,約定王某畢業(yè)后到甲公司工作。2017年7月1日,王某從該高校畢業(yè)。2017年7月20日,王某和甲公司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2017年8月1日,王某到甲公司報到,正式開始上班。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王某和甲公司之間勞動關系的建立時間為()。 10、【資料1】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公司在勞動用工 方面發(fā)生下列事實: (1) 9月5日,已累計工作6年且本年 度從未請假的楊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 申請。 (2)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范某在國 慶期間加班4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3 天,占用周末休息日1天,范某日工資為 200 元。 (3) 10月20日,尚處于試用期的馬某 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 故傷害,住院治療2個月。 (4) 甲公司與鄭某訂立了非全日制用 工勞動合同,通知鄭某終止用工。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 問題。 4,關于甲公司與鄭某之間非全日制用工勞 動關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