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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必看:車輛購置稅的賬務處理

2020-04-14 19:24  責編:溪溪  瀏覽:7441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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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輛購置稅的賬務處理怎么做?作為一名會計,這類常見實務操作知識必須掌握。購買汽車的時候,應當將汽車價、車輛購置稅計入固定資產(chǎn)科目。接下來一起具體了解下吧!

會計人必看:車輛購置稅的賬務處理

  車輛購置稅的賬務處理

  1、購買汽車時,應當將汽車價、車輛購置稅計入"固定資產(chǎn)"科目。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chǎn)

  貸:銀行存款等

  2、應當將汽車交強險、保險費,辦理汽車的牌照費、檢測費等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其賬務處理如下所示:

  借:管理費用—車輛保險費

  貸:現(xiàn)金等

  車輛保險費計入什么會計科目?會計分錄怎么做?

  3、如果是汽車養(yǎng)路費,到公路管理所或銀行繳納,則應當將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養(yǎng)路費

  貸:現(xiàn)金等

  4,如果車船使用稅在稅務局或稅務指定的銀行進行繳納,則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車船使用稅

  貸:現(xiàn)金等

  5、如果是發(fā)生的維修費、汽油費等,則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汽車費用

  貸:現(xiàn)金等

  6、購入汽車入賬的下月,開始提取折舊時,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如果車輛購置稅發(fā)票丟了,該怎么辦?

  如果車輛購置稅發(fā)票丟了,則應當及時補辦。車輛購置稅發(fā)票丟失,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發(fā)表相關聲明,發(fā)票作廢,之后進行補辦即可。

  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普通發(fā)票如果發(fā)生丟失、被盜,則應當在當日向主管稅務機關呈遞書面報告,在報刊或者電視等傳播媒介發(fā)布公告,聲明發(fā)票作廢。接受稅務機關相應處罰。如果納稅人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則應當在事發(fā)當日,向國稅機關報告,且在《中國稅務報》聲明作廢。

  如果車輛購置稅本丟失了,等相應遺失證明在報紙刊登出來之后,你可以到納稅機關領取車購稅換補證申請表,并在車輛購置稅過戶補證窗口完成補證手續(xù)的辦理。

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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