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將要出售的一項固定資產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其計提減值后還可以轉回嗎?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計提的減值能否轉回?
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日后不符合持有待售的條件時要按照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進行計量:
(1)該資產或處置組被劃分為持有待售之前的賬面價值,按照其假定在沒有被劃歸為持有代售的情況下原應確認的折舊、攤銷或減值進行調整后的金額
(2)決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額。
如果賬面價值小于上述兩者中的較低者的話,不作處理。另外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能轉回。
持有待售資產處置如何做會計分錄?
1、從固定資產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時:
借:持有待售資產——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發(fā)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
對于企業(yè)將要出售的一項固定資產是否需要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需要考慮以下要素:企業(yè)已經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作出決議;企業(yè)已經與受予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xié)議;該項轉讓將在一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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