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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備用金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2021-02-20 13:25  責編:小藍  瀏覽:2488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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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人員核算公司備用金時,一般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處理。收回備用金時,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收回備用金分錄

  收回備用金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提取備用金的會計分錄

  1、從銀行提取現(xiàn)金作為備用金

  借:庫存現(xiàn)金

         貸:銀行存款

  2、當外差人員借款作為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某某

         貸:庫存現(xiàn)金

  其他應收款包括什么內容?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yè)除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yè)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y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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