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餐飲業(yè)購買桌椅的經濟業(yè)務,會計人員通常計入“周轉材料”“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餐飲業(yè)購買桌椅的會計分錄
1、當購入餐飲業(yè)桌椅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當進行領用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在庫)
3、當進行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攤銷)
4、當進行結轉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在用)
什么是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亦稱“周轉使用材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能多次使用并基本保持其原來的實物形態(tài),其價值逐漸轉移到工程成本中去,但不構成工程實體的工具性材料。為了核算施工企業(yè)所有在庫和在用的周轉材料計劃成本,應設置“周轉材料”帳戶。借方登記在庫和在用數(shù);貸方登記領用、報廢、短缺或退庫數(shù);余額表示在庫和在用數(shù)。本帳戶應分設“在庫周轉材料”和“在用周轉材料”兩個明細帳戶,組織明細核算。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yè)根據(jù)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yè)收入、實現(xiàn)的利潤等,按照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企業(yè)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yè)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yè)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yè)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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