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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轉讓的具體方式及特點有哪些?

2021-10-09 14:45  責編:小琪  瀏覽:454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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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收賬款轉讓是銀行為了解決客戶因應收賬款增加而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從而及時向客戶提供的應收賬款轉讓的融資便利,對于應收賬款轉讓的具體方式及其特點的內容有哪些?

應收賬款轉讓

  應收賬款轉讓的具體方式及其特點

  1、應收賬款抵借

  企業(yè)持有應收賬款與信貸機構或代理商訂立合同稱之為應收賬款抵借,擔保品是應收賬款,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有權,企業(yè)以一定額度為限借用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信貸機構或代理商借給企業(yè)資金所占應收賬款的比率在合同中有明確規(guī)定,一般為應收賬款的70%-90%不等,借款企業(yè)在借款時,除了要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之外,還需出具標據(按實際借款數據出具的)。如果到期了,作為擔保品的應收賬款中某一賬款還是收不回來,那么,銀行有權向借款企業(yè)追索。

  特點:

  (1)是自我清償的一種循環(huán)的貸款,在會計意義上是短期借款,在財務概念中可以是長期借款;

 ?。?)抵押方雖然繼續(xù)保留應收賬款權益,但是壞賬的責任也要承擔。

  2、應收賬款讓售

  企業(yè)將應收賬款出讓給信貸機構稱之為應收賬款讓售,這是籌集所需資金的一種方式。企業(yè)籌措的資金是由銷售發(fā)票金額減去允許客戶在付款時扣除的現金折扣信貸機構收取的傭金和在應收賬款上可能發(fā)生的銷售折讓和退回而保留的扣存款后的余額確定的。雙方協商確定扣存款占的比例,一般在10%左右。假若應收賬款讓售后出現應收賬款拖欠或客戶無力清償的情況,信貸機構不能向企業(yè)追索,因為企業(yè)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擔損失。

  特點:

  (1)讓售方式與銷售行為差不多,要確認損益;

 ?。?)讓售在轉移了收款權利,同時壞賬風險也轉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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