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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yè)暫估成本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2021-11-15 21:46  責編:小玲  瀏覽:1414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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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建筑行業(yè)中暫估成本的處理,企業(yè)通常設置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暫估成本分錄

  建筑業(yè)暫估成本的會計分錄

  1、未認證時,估價入庫:

  借:原材料/周轉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

  2、認證當月正式入庫

  先沖回

  借:原材料/周轉材料/庫存商品等(紅字)

    貸: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紅字)

  再入庫

  借:原材料/周轉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

  然后按發(fā)票金額重新入庫

  借:工程物資——甲材料

    貸:應付賬款——某公司

  周轉材料是什么?

  周轉材料亦稱“周轉使用材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能多次使用并基本保持其原來的實物形態(tài),其價值逐漸轉移到工程成本中去,但不構成工程實體的工具性材料。按其用途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1)模板,指澆制混凝土用的竹、木、鋼或鋼木組合的模型板,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撐料和滑模材料等。(2)擋板,指土方工程用的擋土板以及撐料等。(3)架料,指搭腳手架用的竹、木桿和跳板,及列作流動資產的鋼管腳手等。(4)其他,指以流動資金購置的其他周轉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輕軌、枕木等。

  這些材料在施工中能長久周轉使用,起著勞動資料的作用,但由于種類很多、價值較低、使用期短、更換頻繁,為簡化手續(xù),我國現(xiàn)行財務制度規(guī)定,視同材料對待,列為流動資產,以流動資金為其資金來源。根據上述特點,在管理和核算上,應將固定資產和材料的方法結合使用。即收發(fā)、結存核算和實物清查盤點,按照材料的管理和核算辦法進行;使用過程中的價值攤銷、修理和報廢手續(xù),則參照固定資產的辦法處理。

  為了核算施工企業(yè)所有在庫和在用的周轉材料計劃成本,應設置“周轉材料”帳戶。借方登記在庫和在用數;貸方登記領用、報廢、短缺或退庫數;余額表示在庫和在用數。本帳戶應分設“在庫周轉材料”和“在用周轉材料”兩個明細帳戶,組織明細核算。

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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