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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物押金如何寫會計分錄?

2021-10-31 22:19  責編:欣欣  瀏覽:600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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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裝物通常是指為包裝產(chǎn)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企業(yè)收到包裝物時一般需要支付相應的押金,對于包裝物押金一般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包裝物押金分錄

  包裝物押金的會計分錄

  收到包裝物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

    貸:其他應付款——包裝物押金

  支付包裝物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包裝物押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

  啤酒、黃酒及非酒類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單獨記賬核算且未逾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征稅。

  什么是包裝物?

  包裝物是指為包裝產(chǎn)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壇、袋等用于儲存和保管產(chǎn)品的材料。包裝物指在生產(chǎn)流通過程中,為包裝本企業(yè)的產(chǎn)品或商品,并隨同它們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給購貨方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壇、筐、罐、袋等。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yè)在商品交易業(yè)務以外發(fā)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jīng)營租入固定資產(chǎn)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nèi)容。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yè)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chǎn)、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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