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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計劃成本法如何寫會計分錄?

2021-11-09 14:48  責編:淋淋  瀏覽:726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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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企業(yè)采購的原材料,可采取計劃成本法和實際成本法核算,采取計劃成本法核算時,應設置材料采購科目處理,相應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原材料計劃成本法

  原材料采取計劃成本法核算的分錄處理

  按實際采購成本作如下處理: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jù)、應付賬款等)

  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差額,或借方)

  領用時:

  借:生產成本(計劃成本)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期末結轉差異: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結轉超支差)

  借:材料成本差異(結轉節(jié)約差)

    貸:生產成本等

  材料成本差異指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間的差額。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為超支;實際成本小于計劃價格成本為節(jié)約。外購材料的材料成本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材料采購業(yè)務的工作的質量。

  材料成本差異借方余額表示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表示超支。材料成本差異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表示節(jié)約。

  材料成本差異又稱“材料價格差異”。指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價格成本間的差額。

  原材料結轉成本分錄

  企業(yè)投入使用原材料時,可以根據(jù)材料投入的不同方法,將原材料的金額計入到生產成本—直接材料科目。具體的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直接材料

    貸:原材料—XX材料

  計劃成本法是什么意思?

  計劃成本法,是指企業(yè)的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購進、發(fā)出和結余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成本差異科目,登記、分攤、按期結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期末將發(fā)出和結存存貨的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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