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股東投入的注冊資金必須繳納印花稅嗎?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公司成立后一定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認繳制下的注冊資金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只有實收的時候才需要繳納印花稅。根據(jù)《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的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執(zhí)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所以對未計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科目的注冊資金不征收印花稅。
繳納資金賬簿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印花稅納稅人有哪些?
1.訂立、領受在我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稅憑證,或者在我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印花稅。
2.應稅憑證,是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的書面形式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jù)、營業(yè)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
3.印花稅的納稅人分為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jù)人、領受人和使用人。
4.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均為印花稅的納稅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和鑒定人。
5.在國外書立、領受,但在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其使用人為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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