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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年度匯算清繳計算方法,哪些人需要辦理?

2021-03-22 10:20  責編:小會  瀏覽:830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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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時間為2021年3月1日~6月30日,納稅人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個人、單位、他人三種方式完成辦理。那么個稅匯算清繳具體是怎么計算?可以退多少稅?我們來看看吧。

個稅年度匯算清繳計算方法

  一、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怎么算?

  (1)先計算前8個月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前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8/12。

  (2)再計算后4個月應納稅額:后4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后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4/12。

  (3)全年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后4個月應納稅額。

  二、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哪些人需要辦,那些人不需要辦?

  以下兩類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依據稅法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1.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以下三類納稅人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根據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三、退稅和補稅流程

  退稅流程:

  算出全年應納稅額→確認已預繳稅額→得出退還稅款金額并在申報表中勾選退稅→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退稅到賬

  補稅流程:

  納稅人進行補稅是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進行補繳:網上銀行、POS機刷卡、銀行柜臺或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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