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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怎么寫會計分錄?

2021-07-28 16:52  責編:麗子  瀏覽:12567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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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我們常見的小稅種,企業(yè)在核算這兩個稅的時候應當設置應交稅費科目,然后在此科目下設置二級明細科目。計提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繳納城建稅

  計提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會計分錄

  1、當企業(yè)計提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時,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2、實際繳納相關稅款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教育費附加稅:是對在城市和縣城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三種稅稅額征收的一種附加稅

  城建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教育費附加計算公式:應繳稅額=(實繳增值稅+實繳消費稅)×適用稅率

  什么是稅金及附加?

  指的是企業(yè)經(jīng)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并不包括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jié)轉(zhuǎn)后本科目應無余額。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chǎn)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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