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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延續(xù)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

2023-08-28 17:07  責編:楊子  瀏覽:7864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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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關(guān)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0號),其中提到,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公告執(zhí)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以下為公告原文:

稅務總局公告

  附件

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級數(shù)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1不超過3000元的30
2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
3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
4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2660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4410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160
7超過80000元的部分4515160

  內(nèi)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網(wǎng),會計網(wǎng)整理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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