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未計提的分錄如下:
1、首先計提城建稅:
借: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2、在繳納城建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應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城市維護建設稅稱為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作為計稅依據(jù)依法計征的一種稅,其計算公式為:城建稅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稅率;
其中,稅率按照納稅人所在地區(qū)分別為:市區(qū)為7%,縣城和鎮(zhèn)為5%,不在市區(qū)、縣城或者鎮(zhèn)的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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