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費指的是在進行某項活動或糾紛中,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務,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合理向委托人所收取的報酬。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lián)系的中間人。
居間人是由于期貨交易的參與需要交易者具有較強的專業(yè)性而存在的要素。期貨市場中的居間人受期貨公司或客戶委托,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訂立期貨經(jīng)紀合同的中介服務的公民、法人,期貨公司或客戶應按約定向居間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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