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毀損指的是由于水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存貨損失。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減累計跌價準備后的金額。
賬務處理中,存貨毀損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yè)發(fā)現存貨毀損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存貨類科目)
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處理時:
借:原材料(存在殘料時)
其他應收款(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
管理費用(屬于一般經營損失的)
營業(yè)外支出(屬于非常損失的)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需注意的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存貨毀損,還應進行對應進項稅額的轉出。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lián)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