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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分錄

2021-12-1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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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業(yè)計提獎金的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企業(yè)繳納獎金的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的,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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