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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轉本月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建議收藏!

2020-04-16 18:36  責編:溪溪  瀏覽:1522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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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轉本月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城建稅及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實際上就是增值稅和消費稅,其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等。接下來具體了解看看吧!

結轉本月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結轉本月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

  一、企業(yè)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當通過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科目進行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2、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二、企業(yè)繳納的教育費附加,應當通過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稅”這一科目進行核算。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2、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即城建稅。它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而教育附加屬于專門用于發(fā)展地方教育事業(yè)的預算外資金,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同級教育部門進行統籌安排及同級財政部門進行相關監(jiān)督管理。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增值稅、消費稅為計稅依據。減免的城建稅賬務處理,城建稅征收率為:市區(qū)7%,縣城和鎮(zhèn)5%,其他地區(qū)是1%。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3%。

  城市建設稅計算公式為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消費稅)*征收率,教育費附加計算公式是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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