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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費收費依據(jù)都有哪些?

2020-06-28 9:19  責編:小姚  瀏覽:660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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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登記有利于中央宏觀調控的實施,不動產登記也需要收費的。那么不動產登記費收費依據(jù)都有哪些?還不清楚的小伙伴們,快來了解下吧!

不動產登記費收費依據(jù)

  一、不動產登記費收費依據(jù)有哪些?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同財政部下發(fā)的“關于房地產相關登記費用標準等問題” (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法規(guī)[2016年] 2559號)明確,登記“的前提之一”,即實現(xiàn):現(xiàn)有房舍和建筑工地“登記和注冊費的兩倍”,統(tǒng)一整合為“登記,報名費只收取一次“。廉租住房、公共汽車租賃住房、經濟制度適用住房和棚戶區(qū)進行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問題及其文化建設項目用地使用權辦理不動產登記,實行零費率。每件80住宅不動產登記費,非住宅不動產登記費每$ 550按規(guī)定進行核發(fā)一本關于不動產權屬企業(yè)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

  上述通知規(guī)定,16類不動產登記實行減費減免,主要分為三類:一是減半收取登記費,包括不動產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四種情況。 二是免除登記費,包括申請不動產登記的小微企業(yè)(含個體工商戶)等八個案件;三是只收取10元/份的辦證費,包括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等四種情況。

  二、去哪辦理不動產登記?

  根據(jù)<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但由于地方政府工作安排的特殊性,各地不動產登記未明確歸屬地方國土部門。 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一個部門作為本行政區(qū)域內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

  因此,在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整合完畢前,相關不動產登記手續(xù)仍應當在原登記機構辦理,在不動產登記機構整合完畢后,各地可在該指定機構統(tǒng)一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xù)。

  三、不動產登記要詢問哪些內容?

  1、詢問內容

  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應根據(jù)不同的申請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以下內容,并制作詢問記錄,以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

  (1)申請登記的事項是否是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是否存在共有人;

  (3)存在異議登記的,申請人是否知悉存在異議登記的情況;

  (4)不動產登記機構需要了解的其他與登記有關的內容。

  2、詢問記錄

  詢問記錄應當由詢問人、被詢問人簽名確認。

  (1)因處分不動產申請登記且存在異議登記的,受讓方應當簽署已知悉存在異議登記并自行承擔風險的書面承諾;

  (2)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核對詢問記錄與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申請登記事項之間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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