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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購置車輛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2021-01-15 15:08  責編:小周  瀏覽:4962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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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企業(yè)購置的車輛,購買時應將其計入固定資產(chǎn)成本中核算,并按規(guī)定計提折舊,相關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購置車輛做賬

  企業(yè)購置車輛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yè)購車是直接付款的話,那么會計分錄最為簡單,直接借記“固定資產(chǎn)”,貸記“銀行存款”或者其他相關科目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企業(yè)是欠款進行購車的話,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賒賬,那么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chǎn)

         貸:其他應付款——售車企業(yè)

  因為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不計入固定資產(chǎn),而是計入期間費用,因此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然后因為以企業(yè)名義購置的汽車屬于固定資產(chǎn),因此需要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或其他相關科目)

         貸:累計折舊

  第一次購車費用,你都可以入到車子的固定資產(chǎn)里,通過在建工程轉(zhuǎn)到固定資產(chǎn),然后下月折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guī)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固定資產(chǎn)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chǎn)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車輛購置稅的賬務處理

  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nèi)購置規(guī)定車輛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huán)節(jié)向車輛購置稅者征收的一種稅。就其性質(zhì)而言,屬于直接稅的范疇。

  購買車輛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當計入固定資產(chǎn)成本。

  借:固定資產(chǎn)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上交車輛購置稅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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