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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取得免征增值稅收入要申報嗎?

2020-04-07 11:15  責編:楊子  瀏覽:642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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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是一家旅行社,聽說疫情期間提供旅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在納稅申報時如何填報呢?

免征增值稅收入申報

  回答:如果您是一般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將當期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8欄“免稅銷售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第19欄免稅項目“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對應欄次。如果您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則應當將享受該政策的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欄次9和欄次12的“本期數(shù)-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欄中。同時,無論您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還應按照銷售實際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第二部分“免稅項目”的有關欄次,填寫時應準確選擇減免稅代碼,準確填寫免稅銷售額等項目。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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