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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要不要繳納印花稅?

2021-01-26 19:50  責編:小瑩  瀏覽:1188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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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租入房屋作為辦公場地,與房東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

  答: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對應的印花稅稅率為千分之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chǎn)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chǎn)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

  (三)營業(yè)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jīng)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繳納的印花稅如何做賬?

  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會計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指的是企業(yè)經(jīng)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并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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