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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獎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1-02-25 14:25  責編:小藍  瀏覽:6729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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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職工參加比賽,取得的獎金,是否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比賽獎金個稅

  比賽獎金要不要繳納個稅?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文件規(guī)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zhì)的所得。所以,個人參加任職公司之外的比賽獲得的獎金,按偶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參加任職公司舉辦的各種比賽獲得的獎金,應該并入到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因此,個人獲獎屬于偶然性質(zhì)的所得,應按照偶然所得稅目,依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稅的賬務處理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fā)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稅金: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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