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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多選題】

(二)

陳建赴國外學習1年,在國內(nèi)有一套兩居室房屋閑置,2014年5月3日,陳建與鄰居張增簽訂《委托協(xié)議》,約定:“在陳建出國期間,委托張增為陳建看管房屋。”為處理緊急事務,陳建于5月6日將鑰匙及《房產(chǎn)證》交給張增。張增為謀私利,謊稱該房屋為其本人所有,于2014年5月15日將房屋出租給其同事林海。《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2年,不得轉(zhuǎn)租他人?!?月20日,張增將房屋鑰匙交給林海。同日,林海入住。5月30日,林海在未告知張增的情況下,將該房屋一間居室租給朋友王琳。林海與王琳雙方口頭約定:“租賃期限1年,每月王琳向林海交納1000元租金”。2015年5月1日陳建回國,發(fā)現(xiàn)其房屋已被出租。陳建多次向張增、林海、王琳要求返還房屋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75.下列關于本案所涉法律關系及行為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 張增、林海、王琳對陳建構成共同侵權

B: 陳建與張增簽訂的《委托協(xié)議》屬于物權關系

C: 林海因承租而占有該房屋,構成直接占有

D: 張增將房屋出租給林海構成違約和侵權的競合

E: 陳建將房屋交給張增構成表見代理

答案解析

選項A: 共同侵權中的共同,可以是共同故意、共同過失、故意與過失相結(jié)合。本題中,在陳建主張返還房屋時,張增、林海、王琳三人拒不返還,構成侵權,不能表明有共同侵權的故意或者過失,不可因此直接認定三人構成共同侵權。選項B: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財產(chǎn)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債權是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陳建與張增簽訂的《委托協(xié)議》屬于債權關系。選項E: 陳建將房屋交給張增不構成表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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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陳建赴國外學習1年,在國內(nèi)有一套兩居室房屋閑置,2014年5月3日,陳建與鄰居張增簽訂《委托協(xié)議》,約定:“在陳建出國期間,委托張增為陳建看管房屋?!睘樘幚砭o急事務,陳建于5月6日將鑰匙及《房產(chǎn)證》交給張增。張增為謀私利,謊稱該房屋為其本人所有,于2014年5月15日將房屋出租給其同事林海?!斗课葑赓U合同》約定:“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2年,不得轉(zhuǎn)租他人?!?月20日,張增將房屋鑰匙交給林海。同日,林海入住。5月30日,林海在未告知張增的情況下,將該房屋一間居室租給朋友王琳。林海與王琳雙方口頭約定:“租賃期限1年,每月王琳向林海交納1000元租金”。2015年5月1日陳建回國,發(fā)現(xiàn)其房屋已被出租。陳建多次向張增、林海、王琳要求返還房屋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75.下列關于本案所涉法律關系及行為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jīng)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nèi)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jīng)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nèi)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nèi)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骸袄詈J褂檬謾C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jīng)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崩詈N赐狻?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nèi)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jīng)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nèi)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nèi)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zh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4、A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對所得稅采用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核算。假設A公司2×15年年初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余額均為0。2×15年稅前會計利潤為2000萬元。2×15年發(fā)生的交易事項中,會計與稅法處理存在差異的事項如下:(1)2×15年12月31日應收賬款余額為12000萬元,A公司期末對應收賬款計提了1200萬元的壞賬準備。稅法規(guī)定,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各項資產(chǎn)減值準備不允許稅前扣除。假定該公司應收賬款及壞賬準備的期初余額均為0。(2)A公司于2×15年6月30日將自用房屋用于對外出租,該房屋的成本為20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轉(zhuǎn)為投資性房地產(chǎn)之前,已使用6.5年,企業(yè)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轉(zhuǎn)換日該房屋的公允價值為2 600萬元,賬面價值為1350萬元。A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進行后續(xù)計量。假定稅法規(guī)定的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及凈殘值與會計規(guī)定相同;同時,稅法規(guī)定資產(chǎn)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并計算確定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chǎn)在2×15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4000萬元。下列有關A公司2×15年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有( )。 5、A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對所得稅采用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核算。假設A公司2×15年年初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余額均為0。2×15年稅前會計利潤為2000萬元。2×15年發(fā)生的交易事項中,會計與稅法處理存在差異的事項如下:(1)2×15年12月31日應收賬款余額為12000萬元,A公司期末對應收賬款計提了1200萬元的壞賬準備。稅法規(guī)定,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各項資產(chǎn)減值準備不允許稅前扣除。假定該公司應收賬款及壞賬準備的期初余額均為0。(2)A公司于2×15年6月30日將自用房屋用于對外出租,該房屋的成本為20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轉(zhuǎn)為投資性房地產(chǎn)之前,已使用6.5年,企業(yè)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轉(zhuǎn)換日該房屋的公允價值為2 600萬元,賬面價值為1350萬元。A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進行后續(xù)計量。假定稅法規(guī)定的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及凈殘值與會計規(guī)定相同;同時,稅法規(guī)定資產(chǎn)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并計算確定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chǎn)在2×15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4000萬元。下列有關A公司2×15年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有(?。?/a> 6、2016年3月3日,甲、乙訂立合同約定:甲將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場價的80%出售給乙;甲為乙辦理所有權轉(zhuǎn)移登記,但由甲繼續(xù)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為已付清房款的乙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之后不久,甲擬赴國外探望女兒,于2016年5月6日將該房屋轉(zhuǎn)租給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下列關于甲、丙之間房屋租賃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7、2016年3月3日,甲、乙訂立合同約定:甲將一套自有住房以市場價的80%出售給乙;甲為乙辦理所有權轉(zhuǎn)移登記,但由甲繼續(xù)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為已付清房款的乙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之后不久,甲擬赴國外探望女兒,于2016年5月6日將該房屋轉(zhuǎn)租給丙,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下列關于甲、丙之間房屋租賃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8、芳洋公司于2×14年1月1日動工興建一幢辦公樓,工程預計于2×15年9月30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芳洋公司建造工程資產(chǎn)支出如下: (1)2×14年4月1日,支出2 000萬元; (2)2×14年5月1日,支出1 000萬元; (3)2×14年7月1日,支出4 000萬元; (4)2×15年1月1日,支出3 500萬元; (5)2×15年4月1日,支出1 500萬元; (6)2×15年7月1日,支出1 000萬元。 芳洋公司為建造辦公樓于2×14年1月1日向A銀行借入專門借款6 000萬元,借款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除此之外,無其他專門借款。 除上述專門借款外,該項辦公樓的建造還占用兩筆一般借款: (1)從B銀行取得長期借款4 000萬元,期限為2×13年12月1日至2×16年12月1日,年利率為6%,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 (2)發(fā)行公司債券2億元,發(fā)行日為2×13年1月1日,期限為5年, 年利率為8%,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 閑置專門借款資金用于固定收益?zhèn)M行暫時性投資,假定暫時性投資月收益率為0.25%,進行暫時性投資的收益于年末收到,并存入銀行。假定全年按360天計算。 2×14年度工程建造期間,因原料供應不及時,工程項目于2×1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發(fā)生中斷。 2×15年9月30日工程如期完工,所建辦公樓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題。(計算結(jié)果保留兩位小數(shù))2×14年上述一般借款的平均資本化率為(    )。 9、芳洋公司于2×14年1月1日動工興建一幢辦公樓,工程預計于2×15年9月30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芳洋公司建造工程資產(chǎn)支出如下: (1)2×14年4月1日,支出2 000萬元; (2)2×14年5月1日,支出1 000萬元; (3)2×14年7月1日,支出4 000萬元; (4)2×15年1月1日,支出3 500萬元; (5)2×15年4月1日,支出1 500萬元; (6)2×15年7月1日,支出1 000萬元。 芳洋公司為建造辦公樓于2×14年1月1日向A銀行借入專門借款6 000萬元,借款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除此之外,無其他專門借款。 除上述專門借款外,該項辦公樓的建造還占用兩筆一般借款: (1)從B銀行取得長期借款4 000萬元,期限為2×13年12月1日至2×16年12月1日,年利率為6%,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 (2)發(fā)行公司債券2億元,發(fā)行日為2×13年1月1日,期限為5年, 年利率為8%,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 閑置專門借款資金用于固定收益?zhèn)M行暫時性投資,假定暫時性投資月收益率為0.25%,進行暫時性投資的收益于年末收到,并存入銀行。假定全年按360天計算。 2×14年度工程建造期間,因原料供應不及時,工程項目于2×1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發(fā)生中斷。 2×15年9月30日工程如期完工,所建辦公樓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題。(計算結(jié)果保留兩位小數(shù))2×14年上述一般借款的平均資本化率為(    )。 10、閱讀以下材料,回答以下小題 芳洋公司于2×14年1月1日動工興建一幢辦公樓,工程預計于2×15年9月30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芳洋公司建造工程資產(chǎn)支出如下: (1)2×14年4月1日,支出2 000萬元; (2)2×14年5月1日,支出1 000萬元; (3)2×14年7月1日,支出4 000萬元; (4)2×15年1月1日,支出3 500萬元; (5)2×15年4月1日,支出1 500萬元; (6)2×15年7月1日,支出1 000萬元。 芳洋公司為建造辦公樓于2×14年1月1日向A銀行借入專門借款6 000萬元,借款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除此之外,無其他專門借款。 除上述專門借款外,該項辦公樓的建造還占用兩筆一般借款: (1)從B銀行取得長期借款4 000萬元,期限為2×13年12月1日至2×16年12月1日,年利率為6%,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 (2)發(fā)行公司債券2億元,發(fā)行日為2×13年1月1日,期限為5年, 年利率為8%,按年計提并支付利息。 閑置專門借款資金用于固定收益?zhèn)M行暫時性投資,假定暫時性投資月收益率為0.25%,進行暫時性投資的收益于年末收到,并存入銀行。假定全年按360天計算。 2×14年度工程建造期間,因原料供應不及時,工程項目于2×1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發(fā)生中斷。 2×15年9月30日工程如期完工,所建辦公樓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題。(計算結(jié)果保留兩位小數(shù)) (2)2×14年上述一般借款的平均資本化率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