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初級會計采取考后資格復核的方式,復核一般需要的資料如下:
1、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簽字的考生信息表,考生信息表以考生報名時所填信息生成,無法作任何修改。
2、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書,或者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3、考生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4、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簽名的《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
5、考生本人簽名的《考生報考承諾書》。
上述初級會計復核所需資料,僅供考生參考,詳情請以當?shù)乜荚嚬芾頇C構公布的相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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