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目的在于通過區(qū)分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對經濟責任人的考核提供參考依據(jù)。
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有以下意義:
1、有利于加強干部監(jiān)督管理,有利于對干部的正確評價。
2、有利于揭露和懲治腐敗行為,規(guī)范干部的工作職能,促進單位的廉政建設。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由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據(j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等信息,對經濟責任關系主體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及其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審查、評價和證明的一種審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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