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是出口商或債權人為向國外進口商或債務人收取貨款,開具匯票委托出口地銀行通過其在進口地銀行的聯(lián)行或代理行向進口商收款的結算方式。托收按是否附帶貨運單據的情況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光票托收是匯票不附帶貨運票據的一種托收方式;跟單托收是匯票連同商業(yè)單據向進口行收取款項的一種托收方式。
托收的當事人包括:1、委托人,也稱為出票人,委托人一般為出口商;2、寄單行,也稱為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項的銀行;3、代收行,是在進口地的代理人;4、付款人,一般是進口商,是支付款項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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