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對象的審計內容主要包括:
1、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jīng)濟活動;
2、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各種財政財務收支狀況及其有關經(jīng)濟活動信息的載體,其中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jīng)濟活動是審計對象的本質。
審計對象是審計所要考察的客體對象,即被審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及其有關的經(jīng)營管理活動和作為提供該項經(jīng)濟活動信息載體的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通過正確認識審計的對象,有利于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概念的正確理解,同時可以確保審計方法的正確運用以及有助于審計監(jiān)督職能的進一步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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