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稅一般是泛指對各種能源征收的所有稅種的統(tǒng)稱,包括國外征收的燃油稅、燃料稅、電力稅以及我國征收的成品油消費稅等各個稅種。能源稅是瑞典選擇稅的一部分。征稅范圍主要是燃料和電力。
能源稅和碳稅與能源稅之間既相互聯(lián)系,也存在著一定的區(qū)別。
在征稅范圍上,碳稅與能源稅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合,都對化石燃料進行征稅;在征收效果上,碳稅與能源稅都具有一定的二氧化碳減排和節(jié)約能源等作用。
在征收目的上,碳稅的二氧化碳減排征收目的更為明確,而能源稅的初期征收目的并不是二氧化碳減排;在征收范圍上,碳稅的征收范圍要小于能源稅,只針對化石能源,而能源稅包括所有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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