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以積極方式的意思指采用積極函證的方式,該種方式下被詢證者在所有情況下都必須回函,其優(yōu)點在于能夠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可靠的審計依據(jù),缺點則在于被詢證者可能對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驗證就予以回函確認。
在采用積極的函證方式時,當(dāng)注冊會計師收到回函后才能為財務(wù)報表認定提供審計證據(jù)。注冊會計師沒有收到回函,原因可能是被詢證者根本不存在,或是被詢證者沒有收到詢證函,也有可能是詢證者沒有查看詢證函的內(nèi)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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