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不可以帶紙。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進入考場時,應考人員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如果應考人員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jiān)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考試過程中應考人員根據答題情況可向監(jiān)考人員申請草稿紙。考試結束時,應考人員應當聽從監(jiān)考人員指令,停止考試,將草稿紙整理好放在桌面上,等候監(jiān)考人員清點回收。監(jiān)考人員宣布退場后,應考人員方可退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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