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會計分錄:
1、企業(yè)購入低值易耗品時,會計分錄為: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實際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會計分錄為: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低值易耗品是指勞動資料中單位價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勞動資料。低值易耗品屬于“周轉材料”總賬科目下的“低值易耗品”一級明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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