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7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項寫字樓租賃合同,甲公司將該寫字樓以經(jīng)營租賃方式出租給乙公司。合同約定,租賃期為2×21年7月1日至2×22年6月30日,租賃期前2個月免收租金,后10個月每月收取租金15萬元。此外,甲公司承擔了本應由乙公司負擔的電子燈牌制作安裝費3萬元。甲公司按直線法確認租金收入。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2×21年度應確認的租金收入為( )萬元。
A: 73.5
B: 49
C: 60
D: 75
本題考查出租人對經(jīng)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應將租金總額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個租賃期內,按直線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分配,免租期內應當確認租金收入。出租人承擔了承租人某些費用的,出租人應將該費用自租金收入總額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額在租賃期內進行分配。因此,甲公司2×21年度應確認的租金收入=(15×10-3)/12×6=73.5(萬元),選項A正確。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