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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fā)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是否屬于工資薪金?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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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瓜 2年前 · 發(fā)起提問
會計網金牌專家解答

按規(guī)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guī)定,個人因公在城區(qū)、郊區(qū)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jù)實際誤餐頓數(shù),按規(guī)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除上述情形外,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fā)給職工的補貼、津貼,屬于工資薪金,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章小薈 2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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