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汽車貿(mào)易及維修業(yè)務,2018年6月有關(guān)經(jīng)營情況如下: (1) 進口一批越野車,海關(guān)審定的關(guān)稅完稅價格360萬元,繳納關(guān)稅90萬元,支付通關(guān)、商檢費用2.5萬元。 (2) 銷售小轎車取得的含增值稅價款351萬元,另收取提車價款14.04萬元。 (3) 維修汽車取得含增值稅維修費21.06萬元,其中工時費9.36萬元、材料費11.7萬元。 已知:越野車的消費稅稅率為25%,增值稅稅率為16%。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3. 甲公司銷售小轎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A: [351÷(1+16%)+14.04]×16%=50.66(萬元)
B: [351+14.04÷(1+16%)]×16%=58.10(萬元)
C: (351+14.04)×16%=58.40(萬元)
D: (351+14.04)÷(1+16%)×16%=50.35(萬元)
(1) 銷售小轎車收取的提車款屬于價外費用(視為含稅收入),應換算為不含稅價格;(2) 銷售小轎車增值稅銷項稅額=(351+14.04)÷(1+16%)×16%=50.35(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