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華東公司董事會批準一項股份支付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2016年1月1日,公司為其200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萬份現(xiàn)金股票增值權,條件是自2016年1月1日起,這些人員必須為公司連續(xù)服務滿3年,即可自2018年12月31日起根據(jù)股價的增長幅度行權獲取現(xiàn)金。預計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每年末每份現(xiàn)金股票增值權的公允價值分別為10元、12元和15元。2016年有20名管理人員離開,頂計未來兩年還將有15名管理人員離開,2017年實際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預計2018年還將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華東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應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為( )萬元。
A: 5500
B: 7300
C: 12800
D: 13600
【考點】股份支付的處理
【解題思路】掌握現(xiàn)金股票增值權的會計處理。
【具體解析】2016年華東公司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 200-20-15) x 10 x 10 x 1/3=5500(萬元);2017年華東公司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200-20-10-10) x 10 x 12x2/3 = 12800(萬元),則華東公司在2017年12月31應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 12800 -5500=7300(萬元),選項B正確。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