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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單選題】

某人由于營養(yǎng)不良,身體浮腫,其食療補救措施是

A: 多吃蔬菜

B: 多喝豆汁

C: 多吃饅頭

D: 多喝水

答案解析

答案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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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jù)以下資料,回答題:甲上市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13年3月發(fā)生與職工薪酬有關的交易或事項如下:(1)對行政管理部門使用的設備進行日常維修,應付企業(yè)內部維修人員工資1.2萬元。(2)對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生產線進行改良,應付企業(yè)內部改良工程人員工資3萬元。(3)為公司總部下屬25位部門經理每人配備汽車一輛免費使用,假定每輛汽車每月折舊0.08萬元。(4)將50臺自產的V型廚房清潔器作為福利分配給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員。該廚房清潔器每臺生產成本為1.2萬元,市場售價為1.5萬元(不含增值稅)。(5)月末,分配職工工資150萬元,其中直接生產產品人員工資105萬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15萬元,企業(yè)行政管理人員工資20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10萬元。(6)以銀行存款繳納職工醫(yī)療保險費5萬元。(7)按規(guī)定計算代扣代交職工個人所得稅0.8萬元。(8)以現(xiàn)金支付職工李某生活困難補助0.1萬元。(9)從應付張經理的工資中,扣回上月代墊的應由其本人負擔的醫(yī)療費0.8萬元。(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回答下列第(1)~(4)題。根據(jù)上述資料,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2、2013年6月,有人向某市林業(yè)局舉報某地村民高某毀林采礦。3日后,市林業(yè)局致函當?shù)乜h政府,要求縣政府調查,縣政府接函后當日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yè)局、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和縣安監(jiān)局三部門共同負責調查處理此事。三部門遂展開調查,并與高某溝通后形成處理意見:要求高某合法開采。2013年9月,又有人舉報高某,稱高某又在非法采礦,不少林木被毀,當?shù)厣鷳B(tài)遭到破壞。2013年10月,三部門經調查,向高某共同發(fā)出通知:責令高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并限期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對被破壞的生態(tài)進行整治。高某不服,認為自己采礦前履行了必要的許可程序,采礦手續(xù)合法、齊全,三部門的調查工作不充分,說其毀林缺乏事實依據(jù),于是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有關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3、2013年6月,有人向某市林業(yè)局舉報某地村民高某毀林采礦。3日后,市林業(yè)局致函當?shù)乜h政府,要求縣政府調查,縣政府接函后當日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yè)局、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和縣安監(jiān)局三部門共同負責調查處理此事。三部門遂展開調查,并與高某溝通后形成處理意見:要求高某合法開采。2013年9月,又有人舉報高某,稱高某又在非法采礦,不少林木被毀,當?shù)厣鷳B(tài)遭到破壞。2013年10月,三部門經調查,向高某共同發(fā)出通知:責令高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并限期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對被破壞的生態(tài)進行整治。高某不服,認為自己采礦前履行了必要的許可程序,采礦手續(xù)合法、齊全,三部門的調查工作不充分,說其毀林缺乏事實依據(jù),于是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有關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4、【第3題】2021年12月月初,某企業(y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方余額為125萬元,12月份發(fā)生職工應付職工薪酬業(yè)務如下: (1)月初,結算上月應付職工薪酬120萬元,其中收回代墊的職工醫(yī)藥費2萬元,按規(guī)定代扣職工個人所得稅6萬元、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16萬元,通過銀行轉賬發(fā)放職工薪酬96萬元。 (2)月末,計算分配本月貨幣性職工薪酬: ①工資支出共計144萬元,其中:車間生產工人84萬元,車間管理人員16萬元,行政管理人員20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24萬元。 ②由企業(yè)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不含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失業(yè)保險)共計36萬元,其中,車間生產工人21萬元,車間管理人員4萬元,行政管理人員5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6萬元。 (3)月末,發(fā)生如下非貨幣性職工薪酬業(yè)務:計提企業(yè)為行政管理部門經理提供5輛免費使用的汽車折舊費,每輛汽車的月折舊額為0.15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企業(yè)短期租入的公寓本月租金2.5萬元(含稅,全部計入當期費用),該公寓免費提供給財務部門業(yè)務主管使用。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4.根據(jù)資料(3),下列各項中,該企業(yè)關于非貨幣性福利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是(   )。 5、2013年6月,有人向某市林業(yè)局舉報某地村民高某毀林采礦。3日后,市林業(yè)局致函當?shù)乜h政府,要求縣政府調查,縣政府接函后當日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yè)局、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和縣安監(jiān)局三部門共同負責調查處理此事。三部門遂展開調查,并與高某溝通后形成處理意見:要求高某合法開采。2013年9月,又有人舉報高某,稱高某又在非法采礦,不少林木被毀,當?shù)厣鷳B(tài)遭到破壞。2013年10月,三部門經調查,向高某共同發(fā)出通知:責令高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并限期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對被破壞的生態(tài)進行整治。高某不服,認為自己采礦前履行了必要的許可程序,采礦手續(xù)合法、齊全,三部門的調查工作不充分,說其毀林缺乏事實依據(jù),于是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有關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6、2013年6月,有人向某市林業(yè)局舉報某地村民高某毀林采礦。3日后,市林業(yè)局致函當?shù)乜h政府,要求縣政府調查,縣政府接函后當日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yè)局、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和縣安監(jiān)局三部門共同負責調查處理此事。三部門遂展開調查,并與高某溝通后形成處理意見:要求高某合法開采。2013年9月,又有人舉報高某,稱高某又在非法采礦,不少林木被毀,當?shù)厣鷳B(tài)遭到破壞。2013年10月,三部門經調查,向高某共同發(fā)出通知:責令高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并限期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對被破壞的生態(tài)進行整治。高某不服,認為自己采礦前履行了必要的許可程序,采礦手續(xù)合法、齊全,三部門的調查工作不充分,說其毀林缺乏事實依據(jù),于是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有關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7、2013年6月,有人向某市林業(yè)局舉報某地村民高某毀林采礦。3日后,市林業(yè)局致函當?shù)乜h政府,要求縣政府調查,縣政府接函后當日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yè)局、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和縣安監(jiān)局三部門共同負責調查處理此事。三部門遂展開調查,并與高某溝通后形成處理意見:要求高某合法開采。2013年9月,又有人舉報高某,稱高某又在非法采礦,不少林木被毀,當?shù)厣鷳B(tài)遭到破壞。2013年10月,三部門經調查,向高某共同發(fā)出通知:責令高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并限期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對被破壞的生態(tài)進行整治。高某不服,認為自己采礦前履行了必要的許可程序,采礦手續(xù)合法、齊全,三部門的調查工作不充分,說其毀林缺乏事實依據(jù),于是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有關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8、2013年6月,有人向某市林業(yè)局舉報某地村民高某毀林采礦。3日后,市林業(yè)局致函當?shù)乜h政府,要求縣政府調查,縣政府接函后當日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yè)局、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和縣安監(jiān)局三部門共同負責調查處理此事。三部門遂展開調查,并與高某溝通后形成處理意見:要求高某合法開采。2013年9月,又有人舉報高某,稱高某又在非法采礦,不少林木被毀,當?shù)厣鷳B(tài)遭到破壞。2013年10月,三部門經調查,向高某共同發(fā)出通知:責令高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并限期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對被破壞的生態(tài)進行整治。高某不服,認為自己采礦前履行了必要的許可程序,采礦手續(xù)合法、齊全,三部門的調查工作不充分,說其毀林缺乏事實依據(jù),于是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有關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9、【第3題】2021年12月月初,某企業(y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方余額為125萬元,12月份發(fā)生職工應付職工薪酬業(yè)務如下: (1)月初,結算上月應付職工薪酬120萬元,其中收回代墊的職工醫(yī)藥費2萬元,按規(guī)定代扣職工個人所得稅6萬元、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16萬元,通過銀行轉賬發(fā)放職工薪酬96萬元。 (2)月末,計算分配本月貨幣性職工薪酬: ①工資支出共計144萬元,其中:車間生產工人84萬元,車間管理人員16萬元,行政管理人員20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24萬元。 ②由企業(yè)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不含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失業(yè)保險)共計36萬元,其中,車間生產工人21萬元,車間管理人員4萬元,行政管理人員5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6萬元。 (3)月末,發(fā)生如下非貨幣性職工薪酬業(yè)務:計提企業(yè)為行政管理部門經理提供5輛免費使用的汽車折舊費,每輛汽車的月折舊額為0.15萬元;以銀行存款支付企業(yè)短期租入的公寓本月租金2.5萬元(含稅,全部計入當期費用),該公寓免費提供給財務部門業(yè)務主管使用。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5.根據(jù)期初資料、資料(1)和資料(3),該企業(yè)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應付職工薪酬”項目期末余額欄應填列的金額是( )萬元。 10、(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崩詈N赐?。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