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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2021-09-07 0:21  責編:  瀏覽:1272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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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正常運作中銷售貨品,銷售方常常會由于各種原因沒有及時收到購買方的貨款,這時業(yè)務就不能確認為收入而應計入應收賬款,對于不能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不能確認收入分錄

  不能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庫存商品

  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收入的確認條件是什么?

  1、合同各方已批準該合同并承諾將履行各自義務;

  2、該合同明確了合同各方與所轉讓商品或提供勞務(以下簡稱“轉讓商品”)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3、該合同有明確的與所轉讓商品相關的支付條款;

  4、該合同具有商業(yè)實質,即履行該合同將改變企業(yè)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風險、時間分布或金額;

  5、企業(yè)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取得的對價很可能收回。

  應收賬款是什么?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yè)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yè)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yè)折扣和現(xiàn)金折扣等因素。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yè)的銷售行為發(fā)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因此,應收賬款的確認與收入的確認密切相關。通常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應收賬款。該賬戶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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