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是指上年度個人所得稅清算的過程?,F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對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采用分月、分季形式進行個稅的預繳。一般按納稅人本季度的課稅依據計算應納稅款,與全年決算的課稅依據往往很難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終了后,必須依據納稅人的財務決算進行匯總計算,清繳稅款,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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