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因符合法定的生效條件所產生法律上拘束力的結果。只有生效了的民事法律行為,才能取得法律所認可的結果。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其中,公序良俗,是通常所說的公共秩序、善良習俗。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習俗,是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的道德底線。把“公序良俗”上升為“硬法”,在法律制度上實現了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有機統(tǒn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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