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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扣稅是否會多繳個稅?

2020-05-26 18:43  責編:溪溪  瀏覽:1331
來源 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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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計扣稅是否會多繳個稅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個稅累進扣除的會導致看起來個稅稅額變大了,第二年個稅匯算清繳時可以多退少補。本文就針對累計扣稅是否會多繳個稅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累計扣稅是否會多繳個稅

  累計扣稅會不會多繳個稅?

  答:累計扣稅是不會多繳個稅的。

  累計扣稅對于員工個人而言,在專項附加采集之前,可能會多預繳稅款。但在采集之后每次進行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稅款為負值的情況下,則暫不退稅,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實行多退少補。

  累計預扣法指的是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作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累計預扣法對于每月收入波動較大的納稅人是較大的利好,假設某月出現了額外收入,如果按照累計預扣法,則會優(yōu)先使用全年的低稅率額度。在全年工資均勻的情況下,累計預扣法帶來的影響就是早期繳費多,后期繳費少,但是總數是不會變的。

  綜上所述,累計扣稅不會多繳個稅。

  累計預扣法案例分析

  案例:

  小李稅前工資為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五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假設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今年前3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各月應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由于2月份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為37000元,已適用10%的稅率,所以2月份和3月份應預扣預繳稅款有所增加。

  累計預扣法: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計算出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是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如果余額是負值,則暫不退稅,在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然是負值的情況下,則納稅人可以在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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