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背書是指背書人在匯票背面注明如免作拒絕證書、免作拒付通知或其他條件等內容的背書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guī)定,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因此有條件的背書,其條件不具有任何效力,而背書的行為則依然具有效力。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其實質是一項無條件的委托,匯票的當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以及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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